清代宝玺
『皇帝之宝』



680.00元/幅

  公元一六四四年,清顺治皇帝入主中原,定鼎燕京。史示清承明制,宝玺制度就是其典型代表。
  宝玺是皇帝威权的象征。乾隆十三年,乾隆帝指授儒臣厘定二十五宝后,各朝相传直至宣统年间,其数目和使用范围再没有变更过。
  二十五宝中的前四宝,为先代相承,传为世守者,不常使用。其檀香木『皇帝之宝』以下二十一宝则为朝仪纶脖所常用者。特别是这枚二十五宝中唯一的木质『皇帝之宝』,在清代皇帝诏令文书中使用频繁,且钤用范围也非常广泛,其它宝实无以相比,当视为清代皇权之真正标志。
  清代宝玺是研究中国印章文化和宫廷历史的重要资料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特从馆藏交泰殿《宝谱》中选出。『皇帝之宝』一方,钤红精制,供欣赏、收藏,以飨众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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