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京宝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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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乾隆十一年厘定二十五宝后,尚有十颗或属宝文重复,或为国初行用。乾隆帝认为此十宝“虽不同于见用之宝,而未可与古玩并列。”“因念盛京为国家发祥地,祖宗神爽,实所式凭。朕既重缮列祖实录尊藏凤凰楼上,觐扬光烈,传示无疆。想当开天之始,凝受帝命,宝符焕发,六服承式,璠璵孚尹,手泽存焉。记不云孚,陈其宗器,弘壁琬琰,陈之西序,崇世守也。爰奉此十宝赉送盛京,踊而藏之。”
盛京尊藏十宝排列如下:大清受命之宝亡碧玉)、皇帝之宝(青玉)、皇帝之宝(碧玉)、皇帝之宝(栴檀香本)、奉天之宝(金)、天子之宝(金)、奉天法祖亲贤爱民(碧玉)、制诰之宝(青玉)、敕命之宝(青玉)、广运之宝(金)。
清代宝玺是研究中国印章文化和宫廷历史的重要资料,中国第历史档案馆依据馆藏《盛京宝谱》钤红复制成“盛京十宝全图”,并加盖复制名章两枚,供社会各界人士欣赏和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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