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皇帝
《宝谱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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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乾隆十一年(1746年)春,乾隆帝对交泰殿所藏前代三十九方皇帝御宝“爰加考正排次,定为二十有五,以符天数”,并制成宝谱。重新排定后的二十五宝,每一方御宝的用途都有明确规定,集合起来,便代表和囊括了皇帝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各个方面。乾隆帝把国宝定为二十有五,亦存深意焉。“定宝数之时,密用姬周故事,默祷上苍,祈我国家若得仰蒙,总括二十五代之长,斯亦韪矣。”
  交泰殿尊藏二十五宝排列如下:大清受命之宝(白玉)、皇帝奉天之宝(碧玉)、大清嗣天子之宝(金)、皇帝之宝(满文、青玉)、皇帝之宝(梅檀香木)、天子之宝(白玉)、皇帝尊亲之宝(白玉)、皇帝亲亲之宝(白玉)、皇帝行宝(碧玉)、皇帝信宝(白玉)、天子行宝(碧玉)、天子信宝(青玉)、敬天勤民之宝(白玉)、制诰之宝(青玉)、敕命之宝(碧玉)、垂训之宝(碧玉)、命德之宝(青玉)、钦文之玺(墨玉)、表章经史之宝(碧玉)、巡狩天下之宝(青玉)、讨罪安民之宝(青玉)、制驭六师之宝(青玉)、敕正万邦之宝(青玉)、敕正万民主宝(青玉)、广运之宝(墨玉)。
  清代宝玺是研究中国印章文化和宫廷历史的重要资料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依据馆藏交泰殿《宝谱》钤红复制成“二十五宝全图”,并加盖复制名章两枚,供社会各界人士欣赏和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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